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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工作程序
来源:党政办作者:党政办栏目:办事指南发布时间:2010-06-07 00:00阅读:

信访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,政策性很强,无论是办信,还是接访,都有一套严密的程序,必须按程序办事。

一、阅信和接谈。审阅来信要认真细致,防止看错、转错,审阅后要在登记簿上登记。 接待来访要热情、耐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,理清脉络,抓住问题的实质,并填写来访登记表,写清来访者的基本情况、来访事由及接待人和接待时间等。来访者带有书面材料的要先看材料,初步了解一下情况和来访目的。对不属于本机关接待范围的来访者,要讲请道理,并帮助其联系、介绍接待单位。
二、转办。对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来信,应及时转出;对应由本机关职能部门处理的,应迅速用转办单转办,并要求回复处理的结果。不宜转原信的,要转摘抄件。如果来访者曾来过信,接谈时应与原承办单位联系,取得统一的处理意见;遇到政策界限不清的问题,应及时查阅有关文件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请教,拿准意见后再实施处理。
三、督办。对转办的信案,办公室应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调查处理。未能及时处理的,要通过电话、派人等形式催办。承办单位要按期上报办理结果,未能按期上报的,要说明理由。

四、审查结果。对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,要认真进行审查,看问题处理得是否恰当,如果认为恰当,即可结案;如果认为处理不恰当或有错误,可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处理。

五、回复。对于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,要及时回复来信来访者,并做好思想工作。如果本人不服或不满意,重申的问题又确有道理,应作重新处理,对无理纠缠者要适当处置。

六、存信。信案办结完毕,应把原信件、登记表、处理结果等一同整理入档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