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严格印章管理制度。党委办公室负责“中国共产党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”、“中国共产党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”和书记签名章等印章的管理。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,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外出使用。工作人员在使用印章时必须坚持原则,严肃认真,正确无误地用好印章。要仔细审查用印件内容,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手续不完备的请印件,应拒绝用印,确保学院利益不受损害。严禁利用印章谋私利,徇私情。
二、“中国共产党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”印章的使用规定:
1、出国政审用章:凭学院发布的有关出国文件,在政审批件和政审表上加盖。
2、以党委名义上报、印发文件,需报请主管书记同意方可用印,并进行登记。
3、党委各部门承办的文件、上报的材料需用印时,须经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核、主管书记签字,再到党办登记,注明文件名称、份数、时间、签批人、经办人后方可使用印章。
4、其他事由均须经党办主任审核并报主管书记批准后,方可用印。
三、“中国共产党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”印章使用规定:
1、以党委办公室名义上报的文件,由主管书记签发后用印;以党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,由党委办公室主任签发后用印。
2、其他事由需用“中国共产党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”印章的,一律须经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、签字后方可用印。
四、党委书记印章使用规定:
1、出国政审用章:凭学院发布的有关出国文件,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意见,在政审表上加盖书记印章。
2、职称政审用章: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意见,在职称评审表格上加盖书记印章。
3、其他事由用章,一律须经书记本人同意、签字后方可用印。